同居期间共同还贷房产怎么分

法律分析:
(1)同居期间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,优先遵循双方协议约定,有协议就按协议处理,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,尊重双方最初的约定。
(2)没有协议时,若要分割房产,需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还贷。当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,此方可被认定为所有权人,但要对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予补偿,补偿数额按还贷比值、房产增值情况确定。
(3)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,视为双方共有。法院会依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,如出资比值、还贷情况等进行裁量,可能判决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后再分割。

提醒:同居期间共同还贷分割房产,务必保留出资、还贷等相关证据。不同案情结果不同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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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同居期间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,有协议约定按协议处理,无协议则需证明共同出资还贷。
2.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,该方通常为所有权人,但要对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,补偿数额根据还贷比值、房产增值情况确定。比如双方共同还贷,但房产仅登记一人名下,该登记人要按规则给另一方补偿。
3.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,可视作双方共有。法院会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,如出资比值、还贷情况等裁量,可能判决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后再分割。像双方出资和还贷比值不同,法院会综合考量进行合理分割。

建议双方在同居期间对房产相关事宜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各自权利义务,避免日后产生纠纷。若产生纠纷,可收集出资、还贷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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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同居期间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,有协议按协议处理;无协议,登记在一方名下,该方为所有权人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;登记在双方名下,视作共有,法院按实际情况裁量分割。
法律解析:
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为同居期间房产分割提供了处理原则。有协议约定时,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,按协议处理。无协议时,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,因其登记公示效力,一般认定登记方为所有权人,但另一方参与共同还贷,其资金投入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应得到补偿,补偿数额按还贷比值、房产增值等情况确定。登记在双方名下,基于登记公示可视为双方共有,法院会考量双方对房产的贡献,如出资比值、还贷情况等确定分割方式,可能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后再分割。如果您在同居期间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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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有协议约定的情况,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处理房产分割,双方应遵循协议条款执行。
(二)没有协议时,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,参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要收集好自己还贷的证据,如银行转账记录、还款凭证等,以此证明共同出资还贷。之后可要求房产所有权人对自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予补偿。
(三)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,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。若协商不成,由法院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,包括出资比值、还贷情况等进行裁量分割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零四条规定,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。达不成协议,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,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;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,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、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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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协议约定:同居期间共同还贷房产分割,若双方有协议,按协议处理。

2.无协议且登记一方名下:需证明共同出资还贷,房产一般归登记方,其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,补偿数额依还贷比值、增值情况而定。

3.无协议且登记双方名下:视作双方共有,法院按出资、还贷等贡献大小裁量,可能判按份或共同共有后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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